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