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估价法:
收益还原法: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
市场比较法: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
成本逼近法: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剩余法: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税收等,以此估算;
2、应用估价法,是在应用基本估价方法基础上的大范围分析评估,关键在于建立评估标准;多适用于政府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大量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