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意思是:用苦寒药治疗热证,而热不退,反见增重,这不是有余的热证,而是肾阴不足的虚热,故治疗应滋阴补肾。因热病易致阴伤,逼津外泄而消烁阴津,是耗伤机体阴液,唐代王冰解释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其意是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光火盛。出自先秦佚名《素问·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选自《黄帝内经》:“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译文:热病用寒凉药治之而热不退者,当从阴治疗,寒病用温热药治之而寒不除者,当从阳治疗,即所谓治病求本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