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监管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的,必须先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够;而且在假释监管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相关人的责任,保证责任的明确分工。
另外犯罪分子的接受监管的同时还要进行劳动改造和相关的教育。一般犯罪分子表现优异的可以在一定的情况下进行假释监管。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的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