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对方实施家暴而起诉离婚的手续是:
(1)写离婚起诉状两份;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实施家暴的证据或材料;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