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使是宋朝时为制约宰相,设该职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具体职责如下:
1、 盐铁司:主管盐、铁、茶专卖及征税的使职。盐指食盐的生产及专卖。铁泛指矿冶,包括银、铜、铁、锡的征税。盐铁使后与转运使合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
2、 度支司:军国用度的收支,筹划财源,调拨物资,量入为出,掌握经费;
3、 户部司:管理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