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从城市迁回农村:
1)在农村有宅基地或土地承包合同;
2)大中专学生毕业后,户口没迁回农村且在外地没有正式工作的;
3)退休人员要求回原籍居住的;
4)复员退伍军人未在外地安排工作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个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村委会委托办理相关手续。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提供宅基地证、土地承包合同、失业就业登记证和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申请材料,上报县市级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准签证。
2、跨省户口迁移办理:在我石家庄市就业、经营、投资并有长期固定住所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迁入:
1)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
3)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农民工;
4)在我市投资100万元、年纳税3万元的;
5)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