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出价举牌属要约。拍卖师报价属要约邀请,竞拍者举牌应价属要约,拍卖师最后落锤是承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