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持股,是指在企业效益提高时,个人按贡献大小,从增量之中获得相应股权。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的限制是:
一般来说,增量持股适用于那些处在上升阶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已经处在衰退期,或缺乏盈利能力,就没有增资扩股的必要和可能,能不缩股就不错了。对于我国大部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资委的当务之急是如何选拔和使用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企业家,通过管理、技术和观念的创新使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不解决人的选拔和使用问题,任何股权激励都是缺乏弹性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