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属于非学历教育,举办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适应在职人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在职人员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也不允许颁发毕业证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2号文件规定:办班名称统一定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成绩合格者,办班单位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课程未修满或成绩不合格者,只发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