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决策包括:
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问题。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机关和局直单位副科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市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基本建设在1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单项修缮、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在5千元以上项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日常经费在计划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及以上的款项。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