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员序列里并没有总捕头,这最多算个吏,一般公务员,不能算官。州县负责捕盗的官员为正副巡检,为从九品。根据明朝官职,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正二品左右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明时全国分十三省)。所以明朝都察院的总捕头(应该是左右都御史)是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