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目的是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去指导实践。认识指确定某物、知晓;认明、头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规律,亦称法则,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客观性规律:它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规律=真理:这个世界任何物质都受规律约束,彼此对立又互相联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