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也称为暂估入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需要暂估入账。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