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