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司应该是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职,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职。
宋江是县级政府的押司,一般一个县有8个押司,应该不高于科级,也有人认为是股级。从后来几个朝代成熟的县级政府编制:县官、师爷、通判、捕快、押司、狱长看,押司应在公安局长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