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1952年开始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后暂缓实行。1958年教育也搞大跃进,再次推行小学5年一贯制。1960年中央提出缩短学制,小学5年,直到1982年;高中减为2年,推行到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1961年教学大纲于1962年出版了12年制课本。1970年遵照最高指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中学改为4年,初中、高中各2年,有的地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