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