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继光(1931年1月8日-1952年10月20日)民族英雄。1931年生于四川省中江县,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5师135团9连的通讯员。1952年10月20日在朝鲜上甘岭地区597.9高地牺牲,年仅21岁。被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并授予“特级英雄”称号 ;所在部队党委追授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授予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和一级国旗勋章。
2、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3、邱少云(1926年—1952年10月12日)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关建乡)玉屏村邱家沟,革命烈士。邱少云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年仅26岁。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4、董存瑞(1929年10月15日—1948年5月2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当过儿童团长,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初春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2排6班班长。先后荣立大功三次、小功四次,荣获勇敢奖章三枚、“毛主席奖章”一枚。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英勇牺牲,当时未满1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