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体制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种主张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权利的体制。这种体制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
在宪政国家,政府和公民的行为都是有边界的,不能互相僭越。宪政是民主制度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是对民主政治的制衡。
宪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包括民主政府权力的滥用,即有限政府,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传统上,宪政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到政府是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但现代宪政理论往往与民主的概念密不可分。